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0号) 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2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3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制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201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9日—5月31日,报名网址:www.njrsks.net。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3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和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2年5月28日—6月1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打印的报名表上有档案号(9至12位数字)的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网上下载打印的2012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