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1〕24号)文件以及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统认办〔2011〕1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从事统计工作,但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和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均应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
二、报名办法及要求
考试报名以属地原则进行。
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的中央、省、市属单位的统计人员到杭州市统计局人教处办理报名手续;如集体报名,需上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报名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报名汇总表》各一份。
各区、县(市)属单位的统计人员到所在区、县(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需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报名登记表》(表格可以在www.hzstats.gov.cn中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