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招生简章
(专业师资 *高)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的有关规定和*新《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2012〕12号)的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9月15、16日将进行2012年度全国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职大教育从2004年开始截止2012年5月培训物业管理人才13100余人,广东30%、广州70%的物业管理公司在职大教育培训过,2011年本院培训物业管理师学员*达76.3%,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广州市职大教育培训学院、*物业管理培训中心将在广州举办“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总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二、课程特色
1、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安排,培训内容按照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的规定,共分为四门:《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建立班级QQ群,供师生答疑、学员间交流;
3、培训课程安排:《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经营管理》各培训三天(各24学时);《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各培训二天(各16学时);培训共10天。本班培训包括四门课程紧扣大纲系统学习、书本全面领会、难点讲解、重点强化及每章节课程作业点评。
4、享受代办报考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说明: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四、考试科目、试题类型: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四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五、培训师资
全部由国内著名的物业管理行业*专家、*教授、持证师资担任。
六、收费标准
培训费:《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580元/科;《物业管理经营》和《物业管理实务》680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780元/科。(以上每科都含练习题资料和一套考前仿真模拟试卷);考前串讲2天880元(含一套考前仿真模拟试卷)。
套餐一:2980元/人(含12天考前精讲+2天串讲培训费和练习题资料费和一套考前仿真模拟试卷)
套餐二:3380元/人(含12天考前精讲+2天串讲培训费和练习题资料费和一套考前仿真模拟试卷、价值800元视频课件一套)
以上费用不含教材费,教材160元/套。
优惠办法:本中心老学员报全科的优惠200元/人;5人-10人优惠:200元/人;11人以上另议;以上各项优惠不叠加。
七、开课时间:2013年6月8日(*期)正式开课(周六、日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