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 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天津学森教育培训考试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和平区卫津路佳怡国际D座2门1307室(天津大学斜对面,七里台站下车即到) 总机:022-58380202 58380206 15822572028 Q Q:1023516470 1225824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