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员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各个地区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劳动保护规定办事,
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二、贯彻体系要求、安全条例和文明施工标准是安全员工作准则,执行相关规章、规程是安全员的责任。
三、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四、 制定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提交文明施工达标方案,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五、整理汇总填写安全内业技术资料,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公司。
2.安全员报名条件:
A本:企业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
中级以上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B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有中专(含*、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本:专职安全员取证:需有中专(含*、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即23岁以上者。
3.安全员收费标准:8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