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1、招生对象及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也可以报读,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入学资格考试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3、录取
学校按当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招生文件,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结果划线,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
4、学习费用
总费用 万,其中课程学习费(不含教材费) 万元,答辩费 元(不包括教材及资料费、考前*费、报考费)。
5、培养方式
⑴、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我校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及学员个人培养计划。
⑵、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培养方式和以学分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制为2-4年。
6、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者,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颁发“课程学习结业证书”,*论文答辩者,由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授予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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