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师考核评价标准 | |
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师分为二个级别,其名称为: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师和室内装饰与陈设高级设计师。 | |
室内装饰与陈设高级设计师 | |
1.学历及从业时间 |
⑴ 参加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8年以上; 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 ⑶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⑷ 大学研究生或双学士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1年以上。 |
2.从业能力及业绩 (具备条件中的2项) |
⑴ 主持、参与或独立完成10项高档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 ⑵ 独立完成20项以上的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 ⑶ 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成的工程获得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奖励。 |
3.专业理论及著述 (具备条件中的3项) |
⑴ 掌握建筑装饰和室内陈设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⑵ 了解国内外、传统与现代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 ⑶ 掌握建筑装饰和室内陈设设计的标准、规范,了解有关政策、法规; ⑷ 独立或合作撰写或编写出版过专业著作; ⑸ 在杂志或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 |
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师 | |
1.学历及从业时间 |
⑴ 参加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 ⑵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3年以上; ⑶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2年以上。 |
2.从业能力及业绩 (具备条件中的2项) |
⑴ 主持、参与或独立完成5项高档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 ⑵ 独立完成10项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 ⑶ 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成的工程获得过奖励。 |
3. 专业理论及著述 (具备条件中的3项) |
⑴ 掌握建筑装饰和室内陈设设计的专业技术知识; ⑵ 了解国内室内装饰与陈设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 ⑶ 了解室内装饰设计的标准、规范、政策、法规; ⑷ 在杂志和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 ⑸ 独立完成所设计作品和工程项目的设计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