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内容:
1、*教师资格。主要课程内容:教师执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基本教学能力;学前*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等内容。
2、*教师资格。主要课程内容:教师执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基本教学能力;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内容。
3、*教师资格。教师执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文化素养、基本教学能力;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课程、*教学、*生学习心理、*生发展心理、*生心理*、*德育、*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等内容。
二、考试科目:
1、*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2、*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
3、初级*、普通高级*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暂由贵州省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考试学科知识(含初级*和高级*)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三、考试内容与形式
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主要考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和保教实践能力,
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和思维品质。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有一定的技能技巧,能够恰当地达成保教目标。
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目前。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统考)考试模式采用纸笔考试模式,笔试成绩*后,才能申请面试考试,面试时间上半年一般在4月底,下半年为12月底。
四、报考条件:
申请人员原则上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该学历国家需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函授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远程教育。具体报考条件规定如下:
1、认定*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认定初级*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认定高级*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注: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使用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责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
◆取得教师资格者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学校和机构中任教,下级不能任教上级。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教师资格证实行五年定期注册制度,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六、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