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在生产、流通和服务领域中从事采购、储运、配送、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二.证书特点
*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查询:hb.osta。
专业性专业讲师,专业培训,专业考试,专业证书,因为专业,所以卓越。
必备性国家实行行业准入制度,该资格证是您进入该行业的必备敲门砖。
实用性单位招聘录用的有效凭证,也是境外就业,劳务输出的有效凭证。
三、职业等级
物流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鉴定内容
1.政策法规、经济学、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相关知识;
2.培训实务管理、培训技术与手段、教学组织管理与实施相关技能。
五、考试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培训师、高级培训师须进行综合评审。
六、申报条件
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七、报名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2、近期1寸彩色红底登记照4张,2寸彩色红底登记照2张;(红底)
3、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1份及报名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