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阳光下*光辉的职业,你我缔造! 申请报名参加*园、*、初级*、普通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阳光下*光辉的职业,你我缔造!
一、政策解析
(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园、*、初级*、普通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和*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三)考试科目
类 别 |
笔试科目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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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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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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