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等级】
1.职业名称:公共营养师
2.职业定义: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4个等级,分别为:
公共营养师4级(中级技能);
公共营养师3级(高级技能);
公共营养师2级(技师);
公共营养师1级(高级技师)。
中级公共营养师 |
1600 |
每周二、周四晚上18:30-21:30 |
高级公共营养师 |
2600 |
每周二、周四晚上18:30-21:30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
2.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重要依据之1,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3.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是根据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内容、特点、标准和规范等规定的水平等级。
4.职业资格证书反映了劳动者胜任职业活动的水平,是职业能力的具体体现。
【申报条件】
•考务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1组织。
· ——公共营养师4级(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4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3级(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4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4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2级(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