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校基本情况
安徽理工大学位于我国重要的能源城安徽省淮南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办于1945年,前身是安徽省*所工科院校安徽省立蚌埠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六十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淮南煤炭学院、淮南矿业学院、淮南工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等多个不同的发展阶段。目前,学校占地1400余亩,拥有校本部(舜耕中路)、西校区(洞山中路)、北校区(陈洞北路)三个校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医、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我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现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设有地球与环境学院、能源与安全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医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测绘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等17个学院(部)。
学校现有60个本科专业,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程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达14个。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同时具有国防生培养资格。
学校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采矿工程、安全工程2个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科专业。学校建有国家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l门,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A、B类省级重点学科8个。建有安徽省现代矿业工程重点实验室、煤矿安全高效开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矿山地下工程教育部研究中心等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40个研究所。学校图书馆是安徽省教育图书文献资源保障系统皖北片信息服务中心,拥有各类图书文献255万册。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3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20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1800余人,成人本专科生约9600人。学校在职教职工2100多人,其中:双聘院士3人,专任教师1100多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学校拥有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师德良好、创新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和一批由省部级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组成的优秀学术创新群体。学校是安徽省和周边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理论和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育人特色和“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的校园精神,先后培养了叶青、濮洪九、程安东、高祀仁、姚继元、王淑森、宋孝贤、王鹤龄、王珉、毛光烈、赵岸青、任启兴、谢广祥等一批省部级干部,彭苏萍、袁亮成为*工程院院士,以及一批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等。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为96%以上,两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六次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被授予“20ll—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科技创新势头强劲,科研经费及科研能力在省属高校中排名前列。连续获得教育部“十五”、“十一五”“全国普通高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仅“十一五”期间,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9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17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57项。
学校出版《安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全国核心期刊)》、《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矿业科学技术》等学术刊物。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波兰、日本、俄罗斯、乌克兰、新加坡、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派遣人员到国外高校讲学、访问、攻读学位、开展科技合作,同时互派学生留学。常年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进行学术交流。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发展总体布局,着眼未来长远发展,正在淮南市山南新区建设占地3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的新校区。新校区的建成,将为学校实现“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二、培养目标及待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各类办学形式的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对“专科升本科”的毕业生,符合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将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