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公司等金融相关行业理财规划师的需要,提升金融理财行业的专业服务水平和营销服务层次,培养合格的理财专业人才,根据劳动部门的统一鉴定工作安排,我们将开设理财规划师培训。 |
一、培训对象:从事银行、基金、证券、保险、财税、投资公司等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和有志于从事理财规划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 理财规划师(国家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培训时间安排(循环开课,本期不过,下期免费重修)考试时间:每年5月和11月全国统考 四、资格认证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