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二级建造师培训班
一、考试介绍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
(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四、报名手续
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一寸彩照六张
湖北人事考试网填写考试报名表(我校可以代填)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相关工作证明原件两份(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