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在职教师中已经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证准备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3)高等学校非师范专业(含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本、专科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届毕业生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4)愿意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社会人员;
(5)上一年度参加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单科不合格者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试。
二、申报条件:
1、幼师:具备*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2、*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高等教育学历;
3、*教师:具备高等师范院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职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申请所交资料:
1、 《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体检合格证明(网上打印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教师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
7、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