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全称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中文名称为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适用于除法律与商业外的各专业,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简称ETS)主办,GRE是美国、加拿大的大学各类研究生院(除管理类学院,法学院)要求申请者所必须具备的一个考试成绩,也是教授对申请者是否授予奖学金所依据的*重要的标准。
GRE,1937年首次由美国哈佛,耶鲁,哥伦比亚,普林斯顿四所大学联合举办,初期由卡耐基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承办,1948年交由新成立的教育测试中心ETS负责。之后每年在世界许多地方举行。*国外考试协调处负责*归口管理和承办GRE等国外考试。
有些美国名牌大学把GRE专项成绩作为“推荐成绩”:即希望申请人能够提供此项成绩,无论本科专业是否与其申请研究生专业相同,但不把它作为必须要求。这时若能提供专项GRE成绩是很有利于申请奖学金资助的。因此,如果申请人若有较为充足的时间,不妨参加专项考试,一个优秀的专项GRE成绩很能反映申请人的专业素质与学习潜力。GRE普通考试是申请研究生入学的必要考试,申请法律或商业学研究生以LSAT或GMAT替代GRE普通考试。目前美国大学在成绩替代上比以往要求松些。许多学校是可以提供GRE普通考试或GMAT考试成绩的任何一种作为商业类研究生应提供的成绩,法律研究生亦有以GRE普通考试成绩替代LSAT成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