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舞是一种急促又富动感的节奏型舞蹈,是属于一种外放性的舞蹈,不像古典芭蕾舞或现代舞所表现的一种内敛性的舞蹈。爵士舞蹈是非洲舞蹈的延伸,由黑奴带到美国本土,而在美国逐渐演进形成本土化,大众化的舞蹈。爵士舞主要是追求愉快、活泼、有生气的一种舞蹈。它的特征是可自由自在的跳,不必像传统式的古典芭蕾必须局限於一种形式与遵守固有的姿态,但和的士高舞那种完全自我享受的舞蹈又不同,它在自由之中仍有一种规律的存在。
爵士舞分为舞台爵士舞,现代爵士舞,街头爵士舞
产生
爵士舞于二十世纪早期因循爵士乐自然伴随而演进下来,又因爵士乐在演奏上,一向相当热闹,"Jazz" (jazz up) 才会有喧闹,狂躁,活泼之意。*早的爵士舞蹈是由黑人的社交舞配上爵士音乐来表演的,盛行于美国南方的乡下,特别是新奥尔良城的一些业余舞者,他们会在聚会上或俱乐部的场所表演爵士舞蹈。到了一九一七年,当时的流行舞者顺着歌词的意思来表演,有一位叫班顿欧尔斯崔(W。Benton Overstreet)写了一首歌叫 "The Jazz Dance",而这首歌里的 "Jazz Dance" 就变成爵士舞蹈的永久代名词,爵士舞的名称就此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