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汇通教育学校—官网

咨询热线:

青岛汇通教育学校课程中心>青岛经济法学专业科目
青岛经济法学专业科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简称自考,属于国民高等教育系,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学考试文凭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含金量非常高,仅次于国民教育统招全日制学历,在成人类同等学历毕业证书社会认可度排名*。
 
  学习方式与考试安排
 
  免试入学,自学为主,每年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考试时间:每年四月、五月、十月、十一月(四月和十月为全国统一自学考试时间,五月、十一月为实践考试)。顺利*全部考试一年到一年半毕业,参加二次到三次全国统一自考。
 
  依据国家教育部成字(1995)9号文件和国务院签发(1998)15号文件的规定,学生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吉林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专业特色与优势
 
  ●学制一年到一年半,考试次数少,一般两至三次考试即可毕业,学制短,取证快;
 
  ●免试入学,确保*95%以上;
 
  ●可获全国重点大学毕业文凭,全国统一认证;
 
  招生对象及报名事宜
 
  到我中心报名点填写《报名登记表》;
 
  交身份证和*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可带原件到我中心扫描)
 
  交同版蓝底彩照一寸6张、两寸2张及电子版;
 
  课程及考试科目设置

经济法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主考学校:吉林大学

代码

现行计划课程

学 分

备 注

1

3708

*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