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认证】2014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考培通知
关于举办2014年下半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 2003年起大力推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我会拟于8月 —10月举办2014下半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我们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的教材。
二、培训师资
由省内*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授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考评人员*。
三、培训对象
正在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在职人员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在校毕业生(人力资源专业)。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拟于2014年9月中旬开始,准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2014年11月23日(全国统考)。
六、培训证书
经培训并*全国统考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提高为每月800元。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报名办法
(一)请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3、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3张;
4、申报表一份。
(二)请组织报名的单位或个人于8月3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或用快递形式寄送我会。
九、联系方式
培训单位:广州人力资源管理学会、*南方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