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早教队伍建设,满足行业快速发展需求,促进早教行业教师能够尽快熟悉早教教学、教研和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新*教师专业标准,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精神,提升早期教育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和水平;将0-3岁婴*教育指南及3-6岁*教育指南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早期教育指导师》及相关核心课程岗位培训。
鉴定方式及证书发放: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为考试合格。凡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岗位培训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主要证书:
1、《早期教育指导师师资》 2、《早期教育指导师》 3、《职业园长》岗位能力证书 4、 育婴师(职业资格四级) 5、 亲子训练指导师(高级) 6、 奥尔夫音乐训练指导师 7、 蒙氏训练指导师 8、 多元智能训练指导师 9、 感觉统合训练指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