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一九八〇年,原隶属国家商业部,现由教育部和天津市共管,以天津市管理为主,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的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天津市子牙河畔,目前占地1379亩,校园环境整洁幽雅为师生教学、科研、学习及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能保障参加各种教学活动。(注意: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专科毕业证书必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并且专科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必须早于专升本的入学时间,如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学习形式
业余:业余时间学习。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和费用等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2、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
3、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
4、预考:天津市教委为帮助考生把握基础知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年实行预考,凡在天津市报名成人*的考生可以自愿参加预考,对预考考生在招生录取时按规定享受一定的政策照顾。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确定的*低控制分数线,结合相关学科的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国家规定的各种照顾对象录取时按规定予以办理,但报名时必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学生按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并实行国家电子注册。依据《天津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其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