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文件精神,围绕国家计量工作重点,建立计量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将计量人员考核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为减轻企业负担和不影响计量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以自修为主,结合面授的方式进行。为此上海深洋科技苏州分公司特在苏州博济科技园举办计量检定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计量检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计量工种设置:
长度量具、 长度量仪、衡器、 电 磁、无 线 电、温 度、 压 力、化 学、小容量、硬度、流量;
三、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仪器计量校准、检定工作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人员: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人员: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人员: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并负责组织考评、鉴定。
六、培训内容:
长度量具、温度、衡器、电磁。
七、考核发证:
经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评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相应工种计量检定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技术人员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岗位资格是否符合的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