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职业等级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4级)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1级)
申报条件
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4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4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3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基础课程
劳动法、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知识、写作知识
专业课程
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培训课程:人力资源3级
授课时间: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