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内容:
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
(1)理论教学内容:0-3岁婴*生理发育、心理发展特点、常见疾病护理、饮食及营养及睡眠等;
(2)技能实训内容:生活照料项目(饮食、饮水、睡眠、二便、三浴)、简单辅食制作、日常保健与护理、家庭教育指导与培训等。
申报条件
——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