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力量
理论教学师资由浙江省内的心理学教授、硕士学导师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组成。所有授课教授均已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有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带叫教。自开办以来,学员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高达百分之80%左右。
培训内容
基础理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
技能操作: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量技能。
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
本职业共设二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
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具备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学历;
具备其他专业本科学历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硕士学历;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中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