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条件:
1、学历及工作经历:
(1)获得本专业(注1)或相近专业(注2)硕士以上学位(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一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二年以上;
(3)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4)或取得助理室内设计师资格后,从事设计工作四年以上。
注1:“本专业”指“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专业。
注2:“相近专业”指“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工业设计”、“家具设计”、“舞台美术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等。
2、业绩:主持设计室内装饰公共工程项目两个以上。
二、*培训内容:培训主要设《专业设计基础》、《室内设计表现技法》等方面专业理论知识。《室内设计创意草图、施工图、效果图》等的绘制。
三、考试方式与范围:
1、*培训结束进行现场理论和实际技能操作考试;
2、理论考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设计手绘制图方式;
3、按命题要求做出,使用标准2号图纸,绘制出“地平面图、主要墙立面图”、一处重点部分结点图、彩色透视效果图“写出设计说明”;
4、有的学员由于工作忙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培训,也可直接参加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