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从事0-3岁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015年上半年的《育婴师》培训相关事宜如下:
【培训内容及方法】
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0-3岁婴*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日常生活照料、活动设计(抚触操);简便易行的心理训练;玩具、读本的选择;婴*保育知识及实际操作、婴*日常生活保健和护理(实际操作)、婴*营养需求特点及营养餐配制、婴*动作训练、智力开发、个别化教学计划实施;自理能力、交往能力的培养;婴*非正常行为的鉴定与矫治、婴*成长的监测与评价等。
【培训对象】
有志从事或从事育婴教育、育婴管理的人员。如婴*早教机构、育婴护理单位从业者;*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园保育员、普通保姆、社会待业人员,以及初为人之父母及“准父母”的人员等。
【证书】
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鉴定方式】
育婴员、育婴师的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
【报名条件及事宜】
——高级育婴师(符合其中条件之一)
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
2、连续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教师、早教、婴*照料、护理等);
——中级育婴师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教师、早教、婴*照料、护理等);
根据绍兴市财社【2012】1号文件精神,经我校规定课时培训结业,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育婴师》证书者,享受财政补贴。
【培训费用、时间、方式】
费 用:
1.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
注:◆以上费用不包括报考时劳动部门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费和教材、资料费。
◆参加过一期培训后考试未*者,可免费参加以后相关培训,报考费自付。
报名截止时间: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