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心理咨询师3级(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3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费:RMB:电话咨询(不含考试费)
2、心理咨询师2级(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心理咨询师3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2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培训费:RMB:电话咨询(不含考试费)
二、培训内容
1.基础理论: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变态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
2.技能操作: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量技能。
3.临床实习:心理诊断、心理咨询、心理测量、心理。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心理咨询师2级、1级鉴定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四、鉴定时间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考试时间
每年5月、11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六、授课时间
课时;周6、日上课。上课地点为嘉兴市委党校或嘉兴学院(具体以通知为准)
七、报名咨询
报名资料:报名学员交3张1寸 3张2寸彩照蓝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级证收复印件或工龄证明各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