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或有兴趣准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人士。
二、申报条件:
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内容:
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网络使用、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配送、考前重点串讲、模拟考试与练习、统考应试指导等。
四、考培时间:
1、报名时间:全年接受网上正常报名(仅星期六、星期天接受现场报名)
2、培训时间:考前2个月集中授课(每年3月初、9月初开课,具体以学校开课前通知为准)
3、考试时间:每年5月中旬、11月下旬全国统考(具体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时间为准)
五、培训安排:
培训采用面授形式进行,师资由相关高校及*电子商务实战专家组成,严格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
六、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全国通用、上网可查、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