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培训者,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劳动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该证书由国家劳动部统一鉴定、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编号、统一颁发、统一管理,全国通用,终生有效,不需年审,出国换证有效,是从业人员求职、就业、升职和加薪的有效证书
二、报考对象:
在职人员现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培训管理、员工招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等人员,或准备从事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
三、培训师资与特色:
授课师资由浙江大学*教授、世界500强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以及专业的人力资源培训讲师组成,我们的授课老师自2002年国家人力资源证书推出以来就从事专门的考前培训,都是经过多年历练筛选下来的优秀讲师,讲授点拨针对性强,能够为学员提供*新准确的考试前沿信息,有重点,有针对性,*高。
四、课程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基本守则和行业的有关法律常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制度、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使学员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胜任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
五、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六、鉴定的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