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1、应、往届*及以上学历,经过社区医疗专业、护理专业、医疗专业、食品加工专业、营养专业及幼教专业学员
2、从事0-3岁婴*教育、保育工作人员;
3、对婴*早期教育感兴趣的人士;
4、计生、妇幼工作人员;
5、亲子园、*园、托幼机构等从业人员及备妈妈准妈妈、宝宝妈妈和有志从事育婴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申报条件】
育婴师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 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培训内容】
婴儿生理发育特点、婴儿心理发育特点、婴儿营养。婴儿教育、婴儿饮食、婴儿智力开发、婴儿常见疾病护理、预防意外伤害、智力开发、社会行为及人格培养。
【培训费用】 电话咨询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1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专业技能人才证明可记入个人档案与薪酬挂钩,同时也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并且,国家对此实行“就业准入”,从业人员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