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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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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会计职称分为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会计高级职称。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以上学历。
 
  【收费标准及优惠条件】
 
  收费标准及优惠条件详细情况请咨询各当地负责人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 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报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档案号、。
 
  2、原考试地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报考人员异地转考证明(人事部考试中心统一格式)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档案号、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科目名称、年度和分数、以及上传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电子文档文件名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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