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培训
--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第五、六学期以上学生。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理财规划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3年。
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9年。
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