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培训
培训内容:
劳动经济法、劳动法、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使用教材:
选择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专家编写的专门教材。
考试时间:
每年5月、11月第三个周末。
报名资格:
报考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上岗必备资格: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系列课程是专为企业部门经理人和从事或打算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而设。经过规定的培训,再*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就可以获得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学员考前报名需提交材料: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4张,二寸白色或兰色底背景正面免冠彩照6张,工作证明原件4份。
取得成绩:
参培学员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试合格者,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做为上岗资格及资历证明,全国通用,国外认可。本期不过下期免费参加培训,但需补交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