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与收益
育婴师的主要职责是“育人”,主要工作内容是进入社区,进入家庭或在早期教育机构中为0-3岁婴*的早期教育和综合发展提供科学的指导。
报名对象
(1)有志于从事育婴师工作的人员;
(2)生活中、工作中需要育婴知识、技能的人员;
(3)相关机构(如*园、早教中心、食品卫生机构、体检中心等)的从业人员
报考条件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医疗、护理、幼教)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育婴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取得育婴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育婴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6)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
2、单位证明(工作证明)2张
3、近期2寸黑白照片 5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课程设置
职业道德、0~3岁婴*生理、心理及教育特点、营养学、日常生活科学护理、婴*教育、潜能开发等培训。授课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课程安排至晚上,7:00—9:00,每周一三五或是二四六,为期40—50个课时
授课师资
具有丰富育婴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高校的专业讲师团队。
考试管理
学员*规定学时的培训,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经过培训和考试鉴定合格,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办,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