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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汉威教育课程中心>国家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
  一、获得相关证书:
 
  经系统培训后,参加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后,发给国家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通用,被誉为职业经理人的"金领护照"。该资格证书正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体系,受到全国用人单位和政府机构的认可,将使参训者进入高级经理人阶层,实现职业身份的增值,同时也为企业在聘用管理人员时提供一个*、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培训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专业部门经理(包括:营销经理、采购经理、生产经理、物流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客户服务经理、质量经理、技术经理、研发经理等)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银行行长等中高层,政府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学习内容
 
  ◆战略管理 ◆企业文化 ◆财税管理 ◆营销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生产管理 ◆供应链管理 ◆目标管理 ◆团队管理 ◆执行力等
 
  四、申报条件
 
  国家一级条件:
 
  (1)取得二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后,再继续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二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已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7年以上者;
 
  (3)取得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8年;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
 
  (5)在企业任主要负责人,大专学历以上,从事经营和管理工作13年以上,业绩突出,并经审核认可者; (6)不参加鉴定,只参加培训的学员,可获福建省前沿职业培训学校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课程结业证书。
 
  国家二级条件:
 
  (1)、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三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0年的;
 
  (3)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的;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3年的;
 
  (5)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2年的。
 
  ★申报材料
 
  1.考试鉴定申请表、在职证明各两份;
 
  2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3二寸的黑白照片八张、电子档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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