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管理师职业定义为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职业级别
职业设置分为三个级别:
助理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厦门信用管理师培训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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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厦门信用管理师培训主要内容
1、信用管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2、信用与信用风险管理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征信与客户管理
5、企业信用管理理论与实务
6、客户授信管理
7、应收账款管理
8、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
9、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企业信用管理
10、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互联网金融等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1、企业资信评级
12、信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