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物流作为新兴的生产服务产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物流师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宜昌市新世纪职业培训学校将于2012年在行业系统内推广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学员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训,参加“物流师”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鉴定对象:
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从事运输、采购、供应、储存、信息和服务等物流活动中的管理人员,涉及物流与供应领域的相关人员。
申报条件:
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8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0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运输、信息管理。
三、培训鉴定内容、方式:
根据《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设定的职业功能和工作内容,系统讲授如何降低企业采购,库管和运输成本,建立先进的企业配送中心,学习怎样规划高水平的物流系统。培训班次有脱产班、晚班、双休班可供选择,*师资集中授课。经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经培训并达到规定的学时后,参加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