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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语教育学校课程中心>初级会计师
  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以上学历。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考试时间
 
  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决定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进行无纸化(机考)改革试点,相应调整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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