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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创教育课程中心>初级职称*班
  初级职称简介
 
  会计初级职称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该考试所涉及的知识基础、实用,是出纳、会计助理、会计等初级财务人员的必备知识。
 
  您【不得不考职称的四个理由】
 
  理由一:到小企业做财务主管或大企业做主办会计,要求有初级以上职称;
 
  理由二:要做到财务主管以上,大多要求必备初级以上职称。
 
  理由三:中级以上职称的财务精英,是很多城市人才引进的对象,可享受特殊津贴、落户等优惠政策。
 
  理由四:摆脱盲目的忙碌,给自己一个目标,让日子过得更有意义!
 
  报考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从2005年开始,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照(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毕业以上学历。
 
  授课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费用 ☆ 利润 ☆ 财务报告 ☆ 产品成本核算 ☆ 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 财务管理基础
 
  《经济法基础》☆ 总论 ☆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营业税法律制度 ☆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师资介绍
 
  经过7年的发展,百创组建起一支由“高校*+行业精英+著名学者+主考官”等组成的豪华师资团队。他们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诲人不倦的精神感动了一届届学员!
 
  培训对象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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