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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律通法律咨询*课程中心>工伤停工留薪期能否作为不签劳动合同的抗辩理由

新《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实操应对策略与有效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及违纪问题员工处理技巧

培训时间: 
2016年4月28--29日---广州 (B单元)
2016年5月13--14日---上海 (B单元)
2016年5月20--21日---北京 (B单元)
2016年5月27--28日---深圳 (B单元)

2016年6月03-04日----上海 (A单元)
2016年6月17-18日----北京 (A单元)
2016年6月24-25日----深圳 (A单元)

2016年7月01-02日----上海 (B单元)
2016年7月08-09日----北京 (B单元) 
2016年7月15-16日----深圳 (B单元)

2016年7月22-23日----广州 (A单元)
2016年7月29-30日----上海 (A单元)
2016年8月05-06日----北京 (A单元)
2016年8月12-13日----深圳 (A单元)

2016年8月19-20日----广州 (B单元)
2016年8月26-27日----上海 (B单元)
2016年8月29-30日----北京 (B单元)
2016年9月2-3日------深圳 (B单元)

2016年9月23-24日----上海 (A单元)
2016年9月29-30日----北京 (A单元)
2016年10月21-22日---深圳 (A单元)

2016年10月28-29日---上海 (B单元)
2016年11月4-5日-----北京 (B单元)
2016年11月11-12日---深圳 (B单元)

2016年11月18-19日---广州 (A单元)
2016年11月25-26日---上海 (A单元)
2016年12月2-3日-----北京 (A单元)
2016年12月9-10日----深圳 (A单元)

2016年12月16-17日---广州 (B单元)
2016年12月22-23日---上海 (B单元)
2016年12月26-27日---北京 (B单元)
2016年12月30-31日---深圳 (B单元)

注明:该课程2天为一个单元,A单元与B单元内容是完全独立的不分先后顺序,客户可根据自己需求选择参加A单元或者B单元,或AB单元均参加,可以参加完A单元再参加B单元或者先参加B单元再参加A单元均可,A单元与B单元内容请查阅下面的课程大纲!

【主办单位】 劳律通(*)顾问中心   www.laolvtong.com
【学员对象】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法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相关律师等。
【费  用】 参加A单元:2800元/1人,5000元/2人;参加B单元:2800元/1人,5000元/2人,参加AB单元:5000元/人(含学习费、资料费、午餐、茶点、发票) 
【联系方式】 任萍

课 程 特 色:
  稀缺性:此课程将劳动法体系和薪酬绩效管理体系紧密相结合,国内极少出现此类课程。
  针对性:课程内容精选了过去5年来主讲老师亲自处理过的且在不少用人单位内部也曾发生过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案例完全符合*现阶段的大环境、大气候、大趋势,极具参考性和启发性。
  实战性:实战沙盘演练,学员深入思考与充分互动,老师毫不保留倾囊相授;学员把错误留在课堂,把正确的观点、方法、工具、技能带回去。

课 程 收 益:
  1、全面了解劳动用工过程的法律风险;
  2、理解与劳动用工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3、培养预测、分析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思维;
  4、掌握预防和应对风险的实战技能及方法工具……

授课专家介绍:*劳动法专家  钟永棣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劳动仲裁员、企业劳动争议预防应对专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内*批倡导、传播、实施“国家劳动法与企业薪酬绩效有机整合”的先行者;国内原创型、实战型、顾问型的培训师。

课 程 大 纲:
A单元内容(共2天,20个以上经典案例)
专题一:招聘入职
专题二:劳动合同订立
专题三:试用期
专题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专题五: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
专题六:劳动关系解除终止
专题七:社会保险法
专题八:劳动争议处理

B单元内容(共2天,20个以上经典案例)
专题一:违纪违规问题员工处理
专题二:绩效管理与岗位调整
专题三:劳动报酬、薪酬福利
专题四:经济补偿
专题五: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专题六:工伤保险条例
专题七: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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