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
一、培训内容:
1、按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标准授课,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营销基础理论、技能知识、案例分析。
2、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练习。
二、申报条件:
营销师(国家二级)
2.1申报条件如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
师级培训费:2500元/人(含论文答辩费、资料费)
书费:137.5元/人 (代收)
报名费:50
注意事项:国家统一考试鉴定费按国家鉴定中心收取
四、培训方式及认证时间
采取脱产培训或半脱产培训方式
认证时间: 5月、11月
五、证书颁发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六、报名须知
1.备齐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工作证明一份和大1寸黑白相片5张报考.
2.如考试不*,可免费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