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况:
国家采购供应师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发的首个全国性认可的采购职业资格,本认证在上海开展推广以来,在上海人保部门直接领导和组织下,在《采购师》职业标准和证书考核框架的指导下,本中心已成功对国家采购师(四、三、二级)进行资格认证的培训。本项目培训后统一参加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考试,考核*后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开班计划
每年考前2个月周末开班,培训结束参加5月或11月全市统考。
开班计划 常年招生,每年双月中旬周末开班,培训结束参加3、7、9、11月考试
班级名称
/级别 |
开班时间 |
考试期 |
采购师
(高级/三级) |
每年考前2个月
周末开班 |
每年5、11月参加全市统考 |
培训目标:
随着技术、管理的不断创新,企业竞争日趋激烈,在企业运营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参加采购培训以适应竞争要求,并运用各种新手段、新平台来实现*采购。
国家采购师(四、三级)培训是针对刚入行或准备从事采购工作而开设的基础课程,课程中包含采购人员需要全面掌握的采购供应知识,包括库存分析、采购谈判、采购计划、操作以及日常工作管理等,掌握并应用采购原理和技巧、经济法规、财税知识,物料需求计划、控制及供应商开发、质量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技能,*采购价格和成本的优势及其持续改善。
经过系统化的课程培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使在职学员提高了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而失业人员均能在短期内找到采购岗位的工作。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三级:
1 、取得采购师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2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相关职业:采购部门、生产管理部门、物流管理部门、质量控制技术部门、企业管理
教学内容:
采购师(高级/三级) |
采购基础与管理 |
采购组织基础、行业行为准则、采购人员道德规范、采购的要素、供应商评价基础 |
合同管理 |
合同形成、合约风险与风险分配、合约谈判的技巧、合约谈判的禁忌、 |
采购项目管理 |
物流信息基础、供应商信息管理、采购方法和分类 |
采购技巧 |
采购谈判基础知识、采购谈判实务、采购绩效 |
交期控制、库存控制 |
采购控制基础知识、采购作业程序、仓库管理基础知识、仓库安全管理、库存货物记录、 |
付款和保险
|
结算付款、保险基 |
供应商开发 |
供应商开发准备、新供应商评审、供应商质量管理基础 |
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寸报名照一张、二寸彩色报名照二张
考试形式:
三级采取“理论知识”机考,“操作技能”笔试相结合方式。 鉴定*后由国家劳动部颁发《采购师》职业资格相应等级证书。
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