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1、中餐烹饪 40830(本专业设立政府专业奖励)
2、西餐烹饪 40831(本专业设立政府专业奖励)
3、酒店管理 40832(本专业设立政府专业奖励)、
4、计算机网络技术 40833
5、旅游服务与管理 40834
6、商务日语 40835
7、商务英语 40836
8、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40837
9、戏剧表演(影视表演)40838
10、计算机平面设计 40839
11、美术设计与制作 40840
学 费:
1500元/学期 注:(9——11专业,学费2400——3200元)
学 制:
三年制职业中专
招生对象:
凡在上海市全日制初*校连续就读2年及以上,1993年 9月1日后出身,随父母在上海合法居住,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农业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招生要求: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无慢性疾病,HBsAg阴性。
招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共三门,总分450分。招生入学考试,参照本市*阶段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要求进行。时间、试场另定。
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父母双方农业户口:
入学后享受与上海市户籍学生相同的资助政策,包括就读期间(除毕业年级外),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每学期1500—2000元)、免书簿费。
一方农业户口:
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国家助学金;享受政府专业奖励免学费。
相关说明:
入学后户口不迁入学校。成绩合格者发给上海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中华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毕业后可择优推荐,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对申请报考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按照教育部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
3月1日到3月31日,9:00——16:00(休息日除外)。
报名时需带资料: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农民身份证明(户口原件、身份证或相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复印件;
3、 父母双方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
4、 由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5、 本市初*校加盖公章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的证明;
6、 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7、 报名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