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业定义:
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 职业背景: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从事营养咨询、营养测评、营养指导、营养宣教、营养管理以及从事营养教学与科研工作、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的
三、招生对象:
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园、社区保健、集体饭堂、医疗卫生、*纤体机构、食品加工、保健品公司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的人员。
四、学习内容:
《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共分为四个模块,即:营养学基础(重点)、食谱编制(重点)、营养评价、营养教育(重点)。
五、报考条件:
公共营养师中级:具在*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满16周岁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公共营养师高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毕业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9年以上;*、中专或中技毕业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六、颁发证书:
顺利完成学业后,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应级别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
书。电子注册,全国通用,任职、开业有效。
七、上课地点:30人以上本校上课,30人以下华南师范大学本校区
八、开班时间:2013年3月24日周日班
九、上课时间:周日班 每周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4:00
十、考核办法:参加全省统考,每年四次(4月、6月、9月、12月提前2个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