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类别:
2015年度二级缔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5年5月30日、5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类别为:
5月30日 上午:9:00-12:00 缔造工程施工处理
下午:14∶00-16∶00 缔造工程法规及有关知识
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处理与实务
二、考试类别及处理形式:
考试共设3个类别,其间《缔造工程施工处理》和《缔造工程法规及有关知识》2个类别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处理与实务》类别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共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带着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修改功用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共同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级缔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效果施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翻滚处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类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经过全部应试类别,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缔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习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处理与实务》类其他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省共同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品种的根据。此项考试按非翻滚考试进行处理,名称为"二级缔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项)",报考人员须供应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当年经过应试类别。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缔造师全部类别考试: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缔造工程项目施工处理工作满2年;
2.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缔造工程项目施工处理工作满5年;
3.从事缔造工程项目施工处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缔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缔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三)已取得缔造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业公司小型项目处理师证书》、《二级缔造师暂时执业证书》或《一级缔造师暂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缔造工程项目处理或施工处理工作15年以上,成绩出色,现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人员,可选择报名参加其间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处理与实务》类别考试,考试效果合格者,可经过考评联络办法取得《二级缔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考评事宜另文通知。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恳求,本科学历应依照专业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