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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中山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华南地区*取得全国*批MPA研究生招生权的单位。自2001年招生以来,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遵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依靠悠久的行政学学科积淀、雄厚的师资力量、居龙头地位的学术研究和多学科整合等优势,以培养扎根*本土、具有国际视野的*公共管理精英为使命,强化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加强国际交流及与政府、公共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创立了中山大学MPA品牌,成为华南地区MPA教育*具实力的学校。
 
2016年中山大学继续招收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业,符合毕业及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人数
 
中山大学2016年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177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历要求(以下工作年限计算截止于2016年9月1日):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6、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采取非全日制的学习形式;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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