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说明
经济师职称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经济师职称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是上海市金融经济专项培训示范单位。经济师培训班考试合格率名列前茅。
考核条件
经济专业职称考试分为二级:初级经济师职称和中级经济师职称。
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别 |
报考条件 |
费用 |
初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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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初级经济师培训班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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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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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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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中级经济师培训班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初、中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
以上条件只要具备其中的一项即可参加中级经济师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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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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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1、初级经济师职称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2、中级经济师职称考试科目: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140分。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审核——填写培训报名表——交费——领取听课证;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1张,在校学生请携带学生证(原件及注册面复印件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