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报考条件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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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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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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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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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以上学历。
注:属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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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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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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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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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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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