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已有75年的建校历史以及60余年本科教育、28年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经历,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学校于2005年成立MPA教育中心,*在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从2005年至今,MPA教育中心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适应社会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湖北大学于2009年在广州开办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直接学习MPA核心课程。本班完全按照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培养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湖北大学颁发《湖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员,拥有两种申请硕士学位的渠道,实行课程成绩和学费对接。
一、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5年或以上,本科毕业3年或以上,研究生或博士生毕业2年或以上。
二、开课及学习方式
小班集中上课,每月集中一次在本地授课(3—4天)
上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三、报名办法:
(1)填写报名申请表(教学点领取)、提交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A4纸复印)。
(2)参考个人工作背景和报名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发放MPA课程班录取通知书。
(3)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缴纳课程班相关学费,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四、课程设置:
MPA课程由三部分组成:核心课程、选修课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的实习与研讨课程。
其中MPA课程班主要核心课程:
1. 公共管理学 (3学分) 2.电子政务 (2学分)
3.公共经济学 (3学分) 4.公共调研学 (2学分)
5.地方政府学 (3学分) 6.公共政策分析 (3学分)
7.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3学分) 8.管理沟通 (3学分)
9.管理研究专题 (2学分) 10.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3学分)
五、设置七个专业培养方向:
1. 行政管理 2. 地方政府管理
3. 教育行政管理 4. 社会保障与管理
5. 旅游行政管理 6.财政税收管理
7. 土地资源管理
六、学位及学历申请: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湖北大学学位申请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MPA学员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跟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
课程班学员参加每年一月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全国联考(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后三年,大专毕业后五年)、成绩合格并*湖北大学组织的面试后,按照当年学费标准补交学费,完成规定学分并论文答辩*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正式录取到授于学位至少满两年)。
注:课程班所修学分有效期为四年。
七、收费标准:
两年MPA研究生班学费共计41500元。课程班首期学费15000元,教材资料费1500元/人,共计16500元。*一月份联考录取者,则需另外补交21000元,论文答辩费4000元。